中国体育彩票“军增渔具”杯
2016年山东省108垂钓高手排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钓鱼协会
高青县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淄博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淄博市钓鱼协会
三、承办单位
高青县体育局
唐坊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渔具行业协会
四、赞助单位
山东军增渔具有限公司
淄博田源现代农业园
山东淄博“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原李大鱼鱼饵公司)
五、媒体支持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官网、山东省体育局官网、山东省钓鱼协会官网、大众网、齐鲁网、舜网、山东体彩网;《齐鲁晚报》、《体育晨报》;山东广播电视台、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中国钓鱼》、《搏鱼天下》、《海峡钓鱼》、《钓鱼世界》 六、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6年9月17日,淄博市高青县田源现代农业园(滨博高速高青出口往西500米路北)
七、报名要求
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请到当地市钓协报名,以缴纳报名费为准。报名费200元/元(含午餐),交至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28480288699590270,户名:赵岩。交通食宿自理,如需咨询住宿问题可致电0533-6961046,赵老师。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下午5点。省钓协联系人:刘北辰,联系方式:18560156028。 八、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鲫鱼、4.5米手竿钓混养鱼。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场次
比赛分4场进行(2场鲫鱼、2场混养鱼),每场比赛70分钟,运动员连续施钓两场鲫鱼(大、小鲫鱼)或两场混养鱼(大、小混养鱼)后更换为钓混养鱼或鲫鱼,按4场总成绩排列出前108名。 (二)成绩计算办法
(1)本次比赛按分区计算成绩,每个边为两个计分区,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分区数量及人数。 (2)每一场每人按所钓获尾数(重量)的多少排列本区名次并计分,即: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如尾数(重量)相等,名次并列、积分平均计算。 (3)根据个人四场比赛总成绩排列名次,总积分少者名次列前。如总积分相同,得小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小分相同,鲫鱼总尾数多者名次列前;鲫鱼总尾数也相同混养鱼总重量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4)手杆钓鲫鱼赛按尾数计算成绩,手杆钓混养鱼按总重量计算成绩。 十、比赛规则 (一)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分区和钓位。运动员在分区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二)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互通信息,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三)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四)比赛一律限用3.6米和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必须采用立漂垂钓,漂长不得超过50cm。 (五)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六)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期间禁止换人,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将鱼护提出水面,不得弃鱼、串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所有运动员必须将所得鱼获进行统计,统计鱼获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确认签字后方为有效。 (七)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八)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杂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裁判员和分区裁判长上报总裁判长核准后,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其他未尽规则,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钓鱼竞赛规则、裁判法和判罚条例执行。 十一、奖项设置 (一)奖金设置 第1名:10000元+证书+ “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8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第2名:6000元+证书+“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8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第3名:3000元+证书+“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8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第4-10名:1000元+证书+“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8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第11-20名:600元+证书+“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6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第21-36名:300元+证书+“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6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第37-108名:证书+“逸达渔”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药酒1瓶(价值40元)和李大鱼2#麻团1瓶(价值25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有机葡萄1箱(价值120元)。 以上奖项须在大会闭幕后1小时内到会务组领取,过时未领取者,按本人自动放弃论。获得比赛奖金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纪念品设置
所有参赛选手获得由山东军增渔具提供的钓竿1支(价值600元),田源现代农业园提供的门票2张(价值40元),另外比赛当天每位钓手可带两名家属免费入园游览。后期赞助商加入,纪念品相应增加。
十二、裁判工作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由主办方选派,裁判须经山东省钓协注册并获得山东省钓鱼比赛执裁资格。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对比赛规程、规则进行学习和培训,并根据规程、规则要求,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 十三、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方委派人员组成,负责处理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二)决赛正赛结束后,将公布比赛成绩。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决或比赛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申诉成功后返还申诉费,败诉不予返还。 (三)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所有成绩最终宣布后,不得更改。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前108位运动员个人成绩计入山东省钓鱼竞赛运动员技术等级积分并授予排位赛成绩证牌。 (二)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须终止比赛时,比赛进展及结果由组委会决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省钓鱼协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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