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开始,每年的3月1号到6月30号,为长江全流域禁渔时间,不过目前相关法律和规定,只明确在禁渔期内禁止下江捕捞,并没有禁止钓鱼。在三江桥附近,有记者看到不时有市民在江边钓鱼。
对此,宜昌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副处长卢林卢林表示,钓鱼本身是一种游乐性的活动,对渔业资源并不会产生大的破坏,所以就没有纳入处罚和管理的范畴。但市民如果钓起国家保护鱼类或者很大的鱼,最好还是放生或交给科研机构来处理,因为说到底长江的鱼类也是全民所有,属于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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