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钓赛组织者提供的指定鱼饵称公饵,最早出现于商业性钓赛,相关规定是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使用统一的鱼饵,目的是宣传产品。可是事实上却很难做到,如李代桃僵,事先取指定用饵外包装装入其他鱼饵,神不知鬼不觉;在指定鱼饵中悄悄加入某些禁用“小药”改变其味型、状态,等等。由于防不胜防和监督不力,所以公饵难推,试行了一段时间后就不太常用了。
近来.公饵重启,虽然加强了监督,但仍免不了偷梁换柱。特别是代表企业参赛的职业、专业钓手多了,出于竞争需要,即使用公饵取得了好成绩也不会说好,甚至会说“要不是钓饵过了状态,我会钓得更好些”。公饵的本旨是体现公平,可是鱼饵的优劣和钓饵的好坏不是一回事。在标准水比基础上加一点或减一点,状态就不同了;搅拌3分钟、静置5分钟同搅拌5分钟、静置3分钟状态又不同了。对鱼类行为的认识不同,以及出于习惯性手法,同一种饵会开出不同的状态。诱钓合一的现代鱼饵经历了搓饵、拉饵、雾化和持钩性统一的变化,但主料未变,都是米豆麦黍薯,所谓用饵经验无非是调整味型,把握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公饵是公平的。可是加哪些辅饵,比例多少,以及对应鱼口变化用什么“小药”就见解不一了。钓鱼,用饵也是技术。在辅料决定状态,指导钓法和“小药”改变鱼口,影响频率已成为共识时,完全公饵未必适用。特别是遭遇轻口、乱口和变层鱼的时候,公饵私开的技术含量不容小觑。
鱼饵没有国家标准,如同样标志可搓可拉,有的用80目拉丝粉,拉长丝:有的用100目拉丝粉,拉短丝:有的比重大,有的比重小,只有规定钓法,如统一搓饵,不准拉饵才显公饵本色。可是行不通,因为鱼是活体,聚多聚少、吃口轻重在钓手只能通过钓饵和钓术的变化才能在多变的鱼情中把握胜机。
出于公平竞争而用公饵是对的,可是公饵不全是绿色饵。在食品添加剂丑闻不断的时候,未经检测的公饵是否含有影响鱼类生长和人体健康的添加物不得而知。如作为辅料的拉丝粉鱼就不食;膨胀粉是保水剂,鱼能不能吸收,吃下去后会不会影响生长都是悬案,因此公饵的适用应多加认证和考核,完全赞同公饵和盲目抵制公饵都不是正确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