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国自然水域垂钓系列大赛2013中国台儿庄河钓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枣庄市人民政府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山东省钓鱼协会
上海易力广告有限公司
山东北钛河陶瓷有限公司
四、策划单位
北京鼎齐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
央视五套、全国体育联播平台、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职场渔乐圈频道、中国体育报、《钓鱼》杂志、《时尚钓鱼》杂志、《搏鱼天下》杂志、中国钓鱼运动网、海峡钓鱼网
六、举办时间
2013年4月27-28日
七、举办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产业园小季河湿地
八、参赛单位
全国各县级以上行政区钓鱼协会,俱乐部和企业均可组队参赛(每队2人),同时运动员不受区域与户籍限制。
九、参赛队数
250个队。
十、报名、参赛费、报到、住宿说明
1、报名方法
运动队可向下列单位报名:
枣庄市台儿庄区体育局,联系人:周干
电话:15506326685 传真:0632-6611418
各运动队报名时在电话咨询后,将参赛费汇入如下账户,方为有效(请保留好汇款票据,报到时备核):
户名:枣庄市台儿庄区体育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283101040001574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20日
2、参赛费用
每队1000元(主办单位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4月26-28日凭运动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可免费游览国家5A级景区台儿庄古城;住宿及交通自理)。
3、报到办法: 4月26日9:30-16:30各参赛队二名运动员,需到:枣庄市台儿庄区台儿庄大酒店大堂报到注册。
4、住宿说明:由于台儿庄是著名的旅游风景区,竞赛期间恰逢“五一”旅游高峰期,酒店住宿将十分紧张,组委会提供如下折扣酒店供运动员自行选择入住,所提供酒店房间预留到4月18日,请参赛运动员务必在赛前提前预定:
1)民国酒店
预定电话:0632-6857800 15166327202
标准间 388元
大床房 388元
家庭房 428元
豪华套房 1888元
2)情侣酒店
预定电话:0632-6857800 15166327202
圆床房 388元
大床房 388元
双标间 388元
套 房 428元
3)住宿岛客栈
预定电话:0632-6857800 15166327202
双标间 388元
大床房 388元
家庭房 428元
小套房 428元
套 房 538元
豪华套房 1888元
4)1938客栈
预定电话:0632-6857800 15166327202
1938A座
6人间 308元
4人间 248元
3人间 268元
2人间 180元
大床房 180元
1938B座
双标间 268元
大床房 268元
5)台城客栈
预定电话:0632-6857800 15166327202
大床房 268元
双标间 268元
三人间 268元
6)如选择其余酒店,咨询组委会接待组,可帮助预定。
联 系 人:王玉洁
联系电话:15562269191
十一、竞赛项目
3.6-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鱼种不限)
十二、 竞赛办法:
1、参加比赛的选手服装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时必须统一穿着使用。
2、共分A/B两个赛区,每个赛区分十个记分区,共计二十个计分区;运动员在同一天同一赛区不同计分区里,分上、下午各进行一场比赛,每场比赛180分钟。
3、每队2名运动员两天四场的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个人四场排名分的优异为第一副本分;两人钓获量的总重量为第二副本分;如第二副本分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团体成绩。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奖励团体总成绩前40名,奖金总额25万元,运动员须依法纳税,
第一名:8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二名:4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三名:2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四名: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五名:8500 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六名:65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七至十名: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十一至二十名:3000元,证书一本;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2000元,证书一本;
第三十一至四十名:1500元,证书一本。
十五、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本站预选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六、解析权:
本站预选赛竞赛规程最终解析权归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十七、成绩查询:
中国钓鱼运动网chinafishsport.com 十八、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各站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比赛规则
1、运动队两人在报到时自行选定首日比赛区,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预定赛区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饵料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得使用用毒有害的饵料,比赛期间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
4、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6、比赛必须挂漂垂钓,漂形不限;
7、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河内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8、比赛限用3.6-5.4米手竿一支;整套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5.7米,鱼钩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9、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0、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1、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2、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3、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全国通报。
14、仲裁及申诉
本站比赛将设立赛事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责能。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附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4月25日 |
8:30-18:00 |
裁判员报到 |
4月26日 |
9:30-16:30 |
运动员报到 |
|
19:00-20:00 |
开幕式(结束后开领队会) |
4月27日 |
8:00-16:00 |
两场混合鱼重量积分赛 |
4月28日 |
8:00-16:00 |
两场混合鱼重量积分赛 |
|
16:30 |
闭幕式(结束后离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