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迎春”杯钓鱼比赛 一、主办单位:莱西市小王钓具 二、协办单位:莱西市宝霞生态园 三、比赛时间: 2011年3月13日。 四、比赛地点: 莱西市宝霞生态园 五、参加单位: 凡年满18周岁身健康的钓鱼爱好者均可参加。 六、比赛项目 1、手竿钓鲫鱼赛 (竿长限3.6米) 2场 每场80分钟 2、手竿钓混合鱼赛(竿长限4.5米) 2场 每场80分钟 七、比赛奖项: 第一名 证书、个人奖金2000元 第二名 证书、个人奖金1000元 第三名 证书、个人奖金600元 第四名 证书、个人奖金200元 第五名 证书、个人奖金200元 第六名 证书、个人奖金200元 第七至十名 证书、个人奖金100元 注:参加比赛者每人可获得纪念品一份。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 莱西市小王钓具 电话:13001693916 联系人:王学洋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3月12日上午12点 (三)参赛运动员每人报名费:100元每人。 (四)限报100人(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九、比赛规则: (一)参赛队员的钓位,不得擅自更换。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同意。 (二)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同规定一致的备用竿一套,允许交替使用,但不得同时下水垂钓。不得使用虫饵、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每场比赛不得打窝。赛前、赛后钩、漂均不准入水 (三)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网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 (四)为保持赛场良好秩序,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及发出任何声响的器具;不得在钓位上吸烟;统一调换赛场钓位,不得擅自更换。 (五)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① 队员犯规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名次分3分,第二次加5分。 ② 队员有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者比赛成绩。 ③ 队员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六)、钓竿、钓线的规定 手竿限用4.5米竿一支(正负5厘米),钓混合鱼;3.6米竿一支(正负5厘米),钓鲫鱼;线长(含子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但必须用无倒刺钩。浮漂长度不得超过50厘米。 (七)、其他规定及惩罚标准按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钓鱼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执行。 十、抽签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人工抽签决定分区及钓位。 十一、成绩计算办法: (一)本次比赛按分区计算成绩,每个边为一个区,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分区数量及人数。 (二)每一场每人按所钓获尾数(重量)的多少排列名次并计分,即:第一名得一分,第二名得二分??????以此类推。如尾数(重量)相等,积分也平均计算。 (三)个人总成绩是以四场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少者为先。如总积分相等,则看单项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则再看次优成绩评定,以此类推。若两人单场成绩都相等,则以每人的两场鲫鱼尾数相加,多者为胜;若鲫鱼总尾数相同则按每人的两场混养总重量相加比较,重者为胜;若再相同,则抽签决定胜负。 (四)手杆钓鲫鱼赛按尾数计算成绩,手杆钓混合鱼按总重量计算成绩。 十二、裁判工作: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对比赛规程、规则进行学习和培训,并根据规程、规则要求,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秉公裁决,对违反规则的现象敢于制止和执行纪律,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队员、计量裁判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计量后并由运动员签字。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指挥和裁判工作,赛后及时、准确地评定成绩与名次。 十三、其他 (一) 各参赛队员必须于3月12日12点前到报名处报名并缴纳参赛费,过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 各参赛队员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三) 参赛队员在比赛日的午餐及矿泉水(每人2瓶)由大会提供。 (四) 参赛队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比赛期间由于天气原因和个人身体状况以及发生一些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一律由各参赛选手自己负责,比赛举办方以及承办方、赞助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莱西市小王钓具所有。 (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莱西市小王钓具所有。 莱西市小王钓具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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