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杯”2013年泰安市钓鱼积分
争霸赛竞赛规程
(第二站:宁阳县)
主办单位:泰安市钓鱼协会
承办单位:宁阳县钓鱼协会
宁阳县钓友渔具商行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13年6月23日。
2、比赛地点:钓友渔具商行垂钓基地。
二、参赛人员:
1、凡喜爱钓鱼运动、身体健康者均可参赛。
2、凡泰安市钓鱼运动员,必须参加泰安市钓鱼积分争霸赛,否者不得参加山东省钓协组织的所有赛事活动。
三、比赛项目:
1、手竿钓混合鱼尾数比赛(鲫、鲤、草、鳊、鲢为有效鱼,其它杂鱼均为无效鱼)。
2、竿长3.6米,钩线总长不得超过3.9米。
3、比赛分四场,每场70分钟。
4、本次比赛设团体赛、个人赛,分别录取名次。团体每队4人。团体成绩以4人积分总和计算;个人成绩以个人4场积分总和计算。
四、奖励及计分办法
1、团体奖励前8名。
颁发奖杯。
2、个人奖励前20名。
第一名:奖金 3000 元
第二名:奖金 1000 元
第三名:奖金800 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 600 元
第七名至第十名 奖金400 元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奖金 300 元
如果报名参赛人数不足100人,奖金数额将按实际比赛人数做适当调整。
3、每位参赛选手,颁奖仪式结束后凭参赛证领取纪念品一份。
4、以泰安市各县市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计入各代表团总分。以个人、俱乐部等参赛的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不计入代表团总分。
团体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得:21、19、17、15、13、11、9、7分。
个人第一名至第二十名分别得:21、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分。
六、比赛规则:
1、比赛日早7点运动员到达比赛场地签到,领取参赛证,凭参赛证抽取分区号,各分区裁判长组织抽取钓位号。运动员在分区裁判员引导下进入钓位。
2、比赛中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违规者罚3分。
3、使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两枚。不得使用毒饵、虫饵,不得串饵。除两钩带铒料外、线组其他部位不得挂饵料入水,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有以上违规者罚3分。
4、串鱼者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口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每场比赛结束,裁判员统计成绩。未统计成绩前,不准提动鱼护,运动员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统计鱼获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有以上违规者罚3分。
6、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吸烟,不得乱丢脏物,在钓位上不得使用手机。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有以上违规者罚3分。
7、每一场比赛结束后禁止将剩余饵料抛入池中。违规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
9、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违规行为。
10、将鱼溜入相临钓位钓点视违规行为。缠绕其邻线组的剪违规者的线组。
11、比赛期间禁止换人,违规者取消比赛成绩。
12、成绩计算方法
每场计分方法:每个计分区以尾数多者名次列前,第一名1分 、第二名2分,余类推。
七、比赛设仲裁委员会
成员:彭国胜、路敦庆、闫 娟、孙本伟、李恒刚、陈 香、
赵红娟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2)参赛运动员如对总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申诉,过时无效。
(3)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时发现裁判长、裁判员及参赛运动员有违规行为不及时指出,赛后提出视为无效。
(4)每申诉一次交申诉费500元,申诉获胜申诉费退回,败诉申诉费一律不退。
八、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者,均视为自愿,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者;鉴于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比赛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责任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运动员人身安全事宜特别强调如下:
1、身体状况不佳人员参加比赛,如发生任何意外情况(突发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2、运动员在参赛或往返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如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
3、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情况(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九、报名方式及费用:
每人参赛费200元(含比赛当天午餐、矿泉水)。参赛运动员往返及食宿一律自理。外地选手汇款后请立即电话联系报名处,并保留好汇款凭证,凭汇款凭证办理相关参赛手续。比赛限报10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如参赛名额已满则退还报名费。
十、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宁阳县钓友渔具商行
联系电话:13905383098(宁龙)
13954802618(黄丽娜)
汇款账号:农村信用社 6223 1909 0284 2696 (黄丽娜)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1日16:00时。参赛资格以交纳报名费为准,本次比赛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大家谅解。
十二、本规则由比赛主办、承办单位负责解释。
泰安市钓鱼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